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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国土局2016年度财政决算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7日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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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国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  录第一部分  国土局概况一、主要职责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国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

国土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国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国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国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土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bet36365注册送奖金设立于198811月,原名台前县土地管理局,20025月更名至今。根据职能配备,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国土规划股、用地审批管理股、地籍管理股、地质矿产管理股、政策法规监察股六个行政股室和土地评估事务所、土地执法监察队、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土地勘测规划站四个事业单位。20061月,下设孙口、后方、马楼、夹河4个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

bet36365注册送奖金主要职责是: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落实上级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制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实施全县地质环境保护政策。拟定全县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配套政策。制定全县土地、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规范和办法。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3、承担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报县政府审批和经县政府报省、市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全县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牵头制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承担报县政府审批和经县政府报省、市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土地征用、农用地转用补偿补助标准和安置办法并组织实施。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国土资源和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全县地籍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全县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土地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负责新旧城区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以及土地分等定级、确权、登记发证及日常地籍管理等工作。

     7、承担全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调整,确认宗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落实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8、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全程进行管理与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9、承担全县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10、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治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管。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测量标志和测绘成果质量的管理工作;组织并管理全县基础性测绘、界线测绘、地籍测绘以及其他测绘项目及重大测绘科技项目,审核测绘项目的立项和技术设计;监督管理测绘市场,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监督管理地图市场,管理地图编制工作。

13、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监察股)

负责协助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卫、保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接待工作;负责局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综合业务工作;组织起草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的有关工作;组织行政听证工作。

      2、国土规划股

     负责编制实施全县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全县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乡(镇)级以下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参与报县政府审批和经县政府报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编制实施土地利用计划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组织制定并管理全县国土资源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承担全县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对重要科技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制定全县国土资源对外合作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3、用地审批管理股

     负责全县用地审批工作;承担报经县政府市政府审批和经县、市政府报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事项的组织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办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者集体土地的审批管理;负责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和监督工作;参与国家、省重点项目涉及建设用地事项的协调、服务和指导;负责建立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数量变化台帐;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对参保人员情况进行核准,依据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到账证明等材料,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协同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杜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查工作。

     4、地籍地政管理股

     负责制定全县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权属纠纷调查处理和权属管理办法、地籍管理技术要求;负责全县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登记统计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总管理;负责县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权属变更和确定权属工作;管理地籍信息系统调处跨乡(镇)及其他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5、地质矿产管理股

     承担城乡出让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有偿使用、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标准;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实施动态监测;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组织、协调、审核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承办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转让。租赁授权经营和政府收购等工作;组织、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相、抵押、终止等管理和审批工作;指导全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工作;承办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划拨土地使用权入县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土地有形市场建设。

     6、台前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受理群众来信、电话举报,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依法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办理涉及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移送事项,协助人民法院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7、台前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负责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承办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承担实施国家、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引资、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管理、使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

     8、台前县土地勘测规划站

负责组织并负责对全县土地进行勘测、定界、土地规划。

      9、孙口国土资源管理所(辖城关镇、孙口镇)

     夹河国土资源管理所(辖吴坝镇、夹河乡、打渔陈镇)

     后方国土资源管理所(辖后方乡、候庙镇)

     马楼国土资源管理所(辖马楼镇、清水河乡)

     四个乡所分别负责辖区内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工秩序,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可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 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行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负责对本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和利用。

第二部分

国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公开01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金额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6330.4191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1

0.00

三、事业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2

0.00

四、经营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4

0.00

六、其他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60.10572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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